撤回权说明

最后更新: 2026-10-08

以下撤回权说明适用于以消费者身份(非经营目的)通过远程方式与本人订立合同的客户,依据奥地利《远程及场外交易法》(FAGG)。企业客户(B2B)不适用本节。

撤回权

您有权在十四日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本合同。撤回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算十四日。

行使撤回权,您须以明确声明(例如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)通知本人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:

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撤回通知,即视为已按时行使撤回权。

撤回的后果

若您撤回本合同,本人将在收到撤回通知之日起十四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。退款使用您原付款时所用的支付方式,不会因此向您收取任何费用。

提前开始服务与撤回权的丧失

若您明确要求在撤回期限内即开始提供服务,则您需就撤回前已实际提供的部分,按合同约定总价的比例支付相应对价。若服务在撤回期限内已应您的明确要求完整履行完毕,且您已确认知悉将因此丧失撤回权(FAGG §18 Abs 1 Z 1),则撤回权消灭。

网站体检

付款时,您需要选择同意:本人在撤回期内马上开始检查,并且您知悉报告发出(服务完整履行)后将丧失撤回权(FAGG §18 Abs 1 Z 1)。报告发出之前撤回的,您按已完成部分占全部服务的比例支付相应对价(FAGG §16),其余款项退还。付款后 60 分钟内取消的,本人全额退款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数字内容

对于非以实体载体交付的数字内容,若您明确同意在撤回期限内开始履行并确认因此丧失撤回权,则撤回权同样消灭。